机械制造公司行政提醒考核管理制度正式实施
6月10日,机械制造公司行政提醒考核管理制度正式实施,此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机械制造公司的行政事务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促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行政提醒管理制度是针对机械制造公司各类文件执行力度、月下达生产任务、生产限时管理制度和经会议确定目标工期及布置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各部门、系统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不能按时完成和违反文件规定程序的情况将适时下发行政提醒通知单,并提出限时整改措施,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性进行处罚。
行政提醒等级分为高、中、低三等,根据事件处理落实时效分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提醒。
第一次提醒要求责任人必须按照行政提醒的时效进行整改落实。第一次提醒未按规定完成的,将进行第二次提醒,同时对责任人行政处罚,处罚依据根据提醒的高低程度分为一次性罚款、降低岗位系数(阶段时间内)、取消年终奖等,同时责任人年度绩效考核不能为优秀;第二次提醒仍未按规定完成的,将进行第三次提醒,同时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根据提醒的高低程度分取消年终奖、年度绩效考核为基本称职;第三次提醒仍未按规定完成的,将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或上报股份公司调离机械制造公司。(文:邓小兵 编辑:吕文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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