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四点要求加强新员工见习管理
日期:2011年07月29日 来源:河南郑州 浏览量: 字号:[ ]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和人力资源日趋紧张的发展趋势,更好更快地促进新员工培养、成才显得越来越重要。为进一步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管理,加快见习生在企业的成熟步伐,适应企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公司提出四点要求切实加强对新员工的见习管理工作。

重视见习指导,规范见习安排。各单位应重视新员工的见习指导工作,项目经理、书记要亲自抓好大中专毕业生的见习工作安排,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见习计划,选定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专业技术过硬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担任见习生的指导老师,其他专业的指导老师由所在部门的主管担任, 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测量、试验、安全、验工、物资、财务专业的各自见习阶段,有步骤进行,不得擅自调整专业见习安排,如有见习、培养负责人主观工作原因造成见习生流失的,公司将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关心日常生活,了解思想动态。各单位要重视新员工的日常生活,为见习生安排好房间住宿及日常生活用品。要关注见习生的思想动态,组织召开座谈会,项目领导、总工、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要多向新员工介绍单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增加新员工对单位的了解,并了解他们的志向,充分听取意见,常沟通多交流,使新员工能感受到企业的文化,并能融入环境安心工作。

保障待遇需求,加强安全教育。新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即执行公司员工工资制度中规定的见习生标准及其他待遇,各单位不管效益如何,一定要确保按时发放见习生的工资,以切实保障见习生的基本生活需要。同时,要加强对见习生的安全意识教育,组织对见习生进行安全培训及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严禁见习生单独从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工、气焊、点焊、起重、放炮、矿山提升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见习生现场实习时,项目部应指派责任心强、技术精湛的人员做指导老师或跟班师傅,指导老师应对见习生的作业安全负责。

及时反映情况,完善考核鉴定。各单位办公室、人事管理人员要及时将《指导培训协议》、《见习生指导老师名单》等资料上报人力部备案,反映新员工在见习期间的工作表现情况。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给予见习生工作技能、工作方法的指导,并按时上报《见习生阶段(季度)见习鉴定表》,全面掌握新员工的见习过程,完善见习考核鉴定。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关于见习生管理的各项规定,不断加强对新员工的见习管理,充分体现企业对人才的关心,确保人才引进来、管得好、留得住,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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