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设中心开展精细化管理系列业务培训(九)
日期:2015年06月03日 来源:河南新乡 浏览量: 字号:[ ]

5月28日下午16点至17点,由中心财务主管黄永敏向全体员工主讲精细化管理系列业务培训第九课——《 “营改增”对企业集中采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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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敏针对营业税政策条件下就目前物资采购定价、供应商选择原则与以后企业实行“营改增”后定价模式和供应商选择作比较。主要表现于企业实行“营改增”后构成材料价格的所有组成部分的增值税额将大幅增加,进而选择供应商时需考虑的因素更加多元化,比如进项税抵扣销项税、城建税以及教育附加费等因素,因此在确定采购定价和供应商选择时应坚持“综合采购成本最低、利润最大化”为总体原则。黄永敏还就核算采购成本如何选择供应商举例进行说明,通过符合公司实际的举例和计算描述,中心参培员工对下一步企业实行“营改增”后材料单价的确定、供应商的选择有了新的认识。同时黄永敏就企业实行“营改增”后公司合同范本条款的修订也提出了建议:应明确合同价款是否为含税价款;针对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应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约定合同价款;对于应征增值税的各类经济业务,应增加对合同价格条款、发票条款及资金支付条款的基本要求;涉及不同税率业务的,应增加在合同内容中分别体现。

通过对本节课的学习,参培人员对企业实行“营改增”后,在物资采购业务工作办理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材料定价、供应商选择、合同条款约定等因素在思想上有了更新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中心也将结合管理工作实际,持续开展有关企业营改增工作方面的业务培训,以满足企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精细化管理的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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