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投集团发布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标准
日期:2010年06月25日 来源: 浏览量: 字号:[ ]

  6月25日,中电投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标准发布会在京召开。会上发布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标准》,作为《标准》的配套文件,连同发布了《风险事件案例选编》及《员工纪律及利益冲突守则》。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副司长刘小丽,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风险管理专家周放生应邀出席会议。中电投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陆启洲,中电投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孟振平、李小琳、苏力,总经理助理、办公厅主任邹正平,总经理助理、人资部主任杨毅,核电总工俞培根、生产总工袁德、基建总工夏忠出席了发布会。

  邵宁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当前,中央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逐渐公众化、国际化。重视和加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中央企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解决企业面临的风险问题,国资委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推动中央企业的董事会试点,二是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中电投集团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从企业实际出发,自觉推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按照“强支撑、短流程、高授权、大监督”的工作原则,建立了可以独立开展风险管理及内控评价的四级指标体系,极具企业特色。中电投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标准》的发布,标志着中电投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上了一个大台阶,对其他中央企业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陆启洲指出,集团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积极推动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经过两年的努力,搭建了全面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基本框架,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提供了内部操作指引。他表示,集团公司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要充分发挥《标准》对“三步走”战略的重要保障作用,及时化解各类风险,以科学的方法、措施和强有力的监督手段,加强集团化管控,建设一流的能源企业。陆启洲强调,各级单位要全力抓好《标准》的学习、贯彻和执行,特别是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贯、带头执行。要将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评估工作与审计相结合,与管理流程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相结合,做到用信息化固化流程,用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来落实风险管理责任。要发挥独立评价和监督作用,通过日常的风险评价、分析,达到“自我免疫”,构建坚实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要遵循以“风险为导向、流程为纽带、控制为手段、制度为保障”的建设理念,强化风险内控职能机构的独立性,发挥风险内控的评价作用,建立长效机制,提升集团驾驭风险的能力。

  李小琳在会上发布了中电投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标准》。李小琳指出,《标准》以内部控制基础、风险管理框架、业务流程控制及风险评价标准四方面为总体构架,将企业治理结构、财务控制、业务控制三大主线融入贯穿其中,构建了包括流程设计、流程执行、绩效风险、风险发展趋势在内的四级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了以公司治理、战略发展及与利益相关方要求为主的控制环境。《标准》具有全面适用性、内在逻辑性、广泛认同性、可操作性、强制约束性和突出强化控制环境六大特点。

  周放生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标准》进行了点评,他指出,中电投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标准》最大特点是将管理要求量化和具体化,并提出了新内容和新要求,一是提出集团公司与主要利益相关方的关系;二是提出了尊重个人;三是提出了全新的管理基本规范;四是提出利益冲突守则;五是提出流程清单;六是提出了23项主要业务流程;七是提出了评价标准;八是体现了风险事件案例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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